商標續展
RENEWAL OF TRADEMARK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 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,自該商標 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
商標續展所需材料
REQUIRED MATERIALS
(1)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
(2)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
(3)申請文件為外文的,還當附送中文譯本
(4)商標代理委托書